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| 繁體版 | En |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
分享: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榆林市创造玉米等农作物高产纪录的通报

首页>政府信息公开>法定主动公开内容>政策文件>省政府文件>陕政函
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08-00223 [ 主题分类 ] 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08-11-19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函〔2008〕177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榆林市创造玉米等农作物高产纪录的通报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榆林市创造玉米等农作物高产纪录的通报

时间: 2008-11-19 00:00

各市、县、区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  近年来,榆林市组织开展春玉米、马铃薯、小杂粮等农作物高产高效创建活动,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、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。近期,农业部组织专家对今年的高产示范田进行了实地测产,万亩玉米示范田平均单产963公斤,核心攻关田平均单产1326.4公斤,创造了我省玉米大面积集中连片单产最高纪录;万亩马铃薯示范田平均单产4888公斤,核心攻关田平均单产6715公斤,创造了我省马铃薯单产最高纪录;糜子、谷子、甜荞、苦荞等小杂粮高产示范田,也创造了我省的单产最高纪录。为此,省政府决定对榆林市予以通报表彰。

  希望榆林市发扬成绩,总结经验,再接再厉,开拓进取,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其他市、县、区要以榆林市为榜样,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工作措施,大力开展农作物高产高效创建活动,按照高产、优质、高效、生态、安全的要求,转变农业发展方式,推进农业科技进步,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,健全农业产业体系,提高土地产出率、资源利用率、劳动生产率,加快发展现代农业,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陕西省人民政府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四日

附件下载: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